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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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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JXL
其實就跟ETC一樣, 你要民營企業出資蓋高速公路是不可能的
用稅金蓋, 蓋好以後找官員的好朋友一起賺
其實一直以來不都是這樣幹?只是沒有這麼誇張與離譜...

擺明是官商勾結的案子,罰金(權利金)可以不用繳,民眾提出質疑還能回嗆"嫌貴可以不要買"或"一生沒做過不誠信之事"...
既贏了面子又賺了荷包,多好呀~~~

這麼好康的案子大家都會眼紅,怎麼能獨厚一家?
所以每隔一段時間都要想辦法弄一個出來撈啊...
舊 2016-08-26, 12:39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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