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gamo
甲方為乙方工作時,其產生的著作權不一定為乙方所有。
所以要確認證人在什麼時間讓渡著作權?真正的讓渡書在那?
如果是開庭才說,那空間就很大了。
PS:檢查官跟法官都很會套話。
你得查查律師是那所學校畢業,法官那所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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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針對這點質疑說,證人都說那讓渡書不是她簽的,那康綺就沒有其著作.
結果法官就說,證人有說同意其著作是給康綺啊,並說其中8張圖是她做的~讓我無言以對.(心裡的OS就是,那就不用讓渡書了,不是嗎?只要是員工就好,怎會講的過去)
PS:原則上還是盡可能不想去得罪法官,很多質疑的地方,我都只會質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