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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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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如果你還把你同學當同學看, 感情又還算是好朋友的話, 趕快帶著他或是他老婆去警局報案吧!!!

我同學都快60歲了
而且還是幹營造業的老闆
該怎麼處理他自己應該很清楚啦
我最初發文只是覺得
怎會有人寄這種無恥又好笑的存證信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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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舊 2016-08-23, 05:4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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