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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重要的重點,則從第六頁第18點說明開始,NYDFS以兆豐銀巴拿馬分行所涉嫌的活動為題,透露美方查核後發現,從2010到2014年間,紐約分行多次把匯錢到巴拿馬分行關閉兩個月的帳戶,被退匯之後,再以中介銀行批准支付進入帳戶,更明顯的是,匯錢的帳戶與收錢的帳戶,都是同樣持有者,也就是有特定人將可疑資金,透過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進行進出。
https://tw.news.yahoo.com/-145910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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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分行匯給巴拿馬分行已關閉的帳戶,退回來後用中介銀行批准支付進帳戶
兩邊帳戶是同一人,自己匯錢給自己,兩邊分行錢進出
這很明顯是在洗錢,兆豐寧願吃罰款也不願去向美國金管單位申報,真是有鬼
在包庇誰?
應該不難查出來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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