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十年磨一劍
算了! 我豁出去了.....有位網友是這麼寫的, 轉 po 這裡供大家參考:
被政治任命的顧立雄,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於一身,權傾一時。顧立雄顧盼自得之餘,殊不知他已經不知不覺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讓藏匿在盒裡70年見不得人的魑魅魍魎,一下子全部曝了光。
如果說打開這個潘多拉盒子後所產生的五個後果,將會動搖國本,恐怕一點都不為過!
要等到這些進了國庫的黨產清單一一曝光以後,民眾一定會發現,今天我們所擁有的新台幣、耕者有其田、十大建設、軍事建設、國家債券等等,全是靠這些「非法」的黨庫通國庫所衍生出來的成果。如何歸還這些國民黨黨產給國家-那個國家? 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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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
中華民國政府推行十大建設,其中經費有許多貸款自沙烏地阿拉伯。故將中山高速公路上橫跨彰化縣與雲林縣的公路橋命名為中沙大橋。
1978年,沙烏地阿拉伯與中華民國在臺北市簽定《中沙農業水利合作協議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97%9C%E4%BF%82
台灣戰後是靠美援 馬歇爾計畫在支撐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6%8F%B4
從1951年到1965年,
中華民國大約每年自華府得到大約一億美元的貸款;1951年,因中國共產黨勢力擴張引發韓戰,在這背景下第一批的美援物資運往台灣。1954年,中華民國與美國簽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2]。美援的內容除包括民生物資與戰略物資之外,也包括基礎建設所需的物資,例如建築道路、橋樑、堤壩、電廠及天然資源的開發等[2],台中縣(今台中市)德基水庫便是美援貸款之下的產品。另外,美方除實質上的物資援助中華民國之外,各種技術合作與開發亦廣泛的進行,同時,華府亦鼓勵台灣的大學與美國境內的大學進行學術合作與人才交流,更以實際資金來協助中華民國的大學興建校舍。另外,戰後美國對中華民國傾注的大量貸款,解決了當時中華民國外匯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1957年,美援由原本的贈與性質改為贈與及貸款並行,美國設立了開發貸款基金,與原本主持援外事項的國際合作總署並行;其中,贈與性質的援助款由國際合作總署主管,而生產性的經濟開發計畫則改由開發貸款基金貸款[2]。1959年,美國對台的金援便次第減少;1962年後,美國認為臺灣經濟開發程度已高、不再適用防衛資助,美援方式大部分改為貸款,以貸款後的第十一年起,分三十年無息償還[2]。1965年7月華府停止對中華民國進行的援助貸款。
中華民國自從1951年到1965年總計15年間接受美國經濟支援達14.8億美元[3],加上冷戰時期美國對中華民國的軍事援助約42.2億美元(大多是二戰裁減下的船艦及新開發待驗證的噴射機),而台灣積欠美方的貸款也在2004年1月全部清償完畢。
把舊台幣搞垮 四萬元換一元去撐新台幣的
黃金兩年就用完了
既然「央行」當年確實運送黃金到台灣,但這筆錢是否如外界所說,都被寅吃卯糧的台軍部隊吃完了?根據前「主計長」周宏濤回憶錄的記載,國民黨帶來的黃金,因支付每月18萬兩的軍餉,來台第二年的1950年9月就花光光了。
1950年6月,當時「中央銀行」總裁報告指出,1949年以來,運至台灣的「國庫」存金,共375.5萬多兩;但至當年5月底,共耗掉321.2萬多兩,僅剩54.2萬多兩。
很多東西都是借貸的 都有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