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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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st0011
本文認為,中華羽協利用自己身為國際羽總國內「唯一」會員協會的權限,以「不推薦」來限制國內球員出賽權利作為要狹,強制要求選手只能穿贊助商 Yonex 的球鞋,否則將懲處、影響出賽,顯然是以商業利益為考量,濫用了國際單項運動協會會員權力。這樣的內部規定,本身就值得檢討、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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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開玩笑了...
商業當然會凌駕在體育上。
不管是個人、組織、還有國家...
個人來說...
先不管吃東西要錢... ...
教練、受傷、耗材用品、復健、出國參加大小比賽等等... 誰出?
國家?父母?還是會員協會?
協會組織來說...
請裁判不用錢?審核裁判不用錢?租場地不用錢?舉辦賽事不用錢?賽事之前的宣傳不用錢?聯絡國外羽球協會不用錢?協會成員帶球員出去比賽不用錢?
國家來說...
多花一點在尚未成氣候的運動員上,可能人民就開始吵了... 難道還可以像東歐/俄/中共產黨那樣所有人都花夠多錢培訓?
所有東西都是一定會跟商業金錢會扯上關係。
有了商業和金錢後,才會有體育。
其他公司贊助被 YY 擋?
廢話,你是 YY 老闆難道你不會把自己的合約談到最大利益化???
其他公司因為贊助的選手不能穿不爽沒關係,就讓不爽的公司去跟 YY 商量/施壓,做到球鞋拿掉 logo 也可以接受的程度...
不然可以在其他運動或甚至奧委會那邊贊助,看有沒有機會硬把 YY 衣服扯下來...
Victor 贊助的鞋子被拿掉,就請 Victor 去跟 YY 商量。
現在是戴和 Victor 根本沒搞懂 YY 跟網協合約,才會認為鞋子遮住 logo 是可行之事... ...
況且,這時戴扯出這個風波,Victor 應該第一時間出來幫忙戴,根本就賺到另外一個 marketing 機會... ... 搞不好還可以順便讓 YY 拿掉鞋子要求,讓遮住鞋子 logo 是可以允許(就如球拍一樣)
結果 Victor 現在在哪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