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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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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0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為什麼我們可以殺害左邊的,卻不能殺害右邊的呢?


我也不懂,我覺得這些人很虛偽!

為了吃,殺了牠 我能接受

為了取樂,殺了牠 我不能接受!!!
舊 2016-08-16, 05:5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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