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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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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184500856.html

林達德說,大橘子案後,陳生有寫悔過書,內容表達對殺貓行為的悔意,也為影響學校聲譽道歉,看起來具有誠意;校方也要求他到心輔中心接受輔導,從去年十二月底開始,陳生每兩周會接受一次電話諮商、一個月至少要面對面諮商一次,陳生都很配合,談話過程中都沒發現任何異狀,學校心理諮商師評估不需轉介醫院。

最後一次諮商是今年八月一日,但陳生隔日就殺害「斑斑」。校方感到很遺憾,坦承輔導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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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所謂的輔導就是2周打一次電話、1個月面談一次

要是這樣簡單的步驟就能消弭問題早就世界大同了

校方要求去心輔中心的那位要不要出來面對??

校方該位錯估犯行嚴重程度、心理偏差程度、錯估自家心輔中心輔導有效程度

一路錯錯錯...誤人誤己,枉為師表
舊 2016-08-12, 05:32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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