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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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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一個看不懂英文的房地產專家,再加上一個連台灣房地產行情都不了解的唬爛王,
兩個一搭一唱,根本就是絕配阿
新聞中就寫得清清楚楚:
買在房價最高點,下場就是「頭期款被吃光光」!《Smart自學網》報導指出,大桃園地區房價已從2014年高點每坪18.2萬元,下滑至每坪16.2萬元,累積幅度已達到11%,但是這樣盤跌的狀況「猶如扶不起的阿斗」、「還沒有到真正的谷底」。
下跌累積幅度才11%,頭期款是要怎樣被吃光光啊?
樓上某兩位專家教教大家吧,講到嘴角冒泡,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
頭期款至少要準備幾%???基本的都搞不清楚,不要再講什麼特例
新聞不過在亂寫,很多人就跟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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