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dyCandy
都再犯了,應該不能再用初犯/非故意/有悔意/可教化那套垃圾說辭脫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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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其他案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1/753289.htm
內湖4歲女童小燈泡命案,凶嫌王景玉日前在和父母的會面錄音檔,提到想用200萬求和解交保,由於24日即將羈押期滿,士林地院院今早開庭審理續押,
於羈押期即將在24日屆滿,今再開庭詢問對羈押有無意見,他表示,「我不想羈押!我都承認了啦,也都會改,希望法官可以判輕一點。」
王景玉還說,「我還想跟家屬道歉!我是有教化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