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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azopper
你這民事告一下,請法院強制執行每月扣對方薪水1/3

前提是要拿得出借據或轉帳證明

他都說"確認債權"了......應該是法院判定了吧!!!



只是合夥做生意還能欠債也蠻不簡單的......又說不是遇到詐騙更不簡單
因為合夥做生意就是大家拿錢出來一起做生意.......有賺錢大家一起分.....有虧錢大家要一起拿出錢來補住洞口....虧錢時想拆夥....不只原本的股份沒了,還要拿錢出來才能脫身........那要怎欠債呀???
不過反過來是有可能的......也許是朋友多次被迫拿錢加碼補虧損..是個無底洞.....不爽想拆夥...但最後卻沒再拿錢出來彌補虧損,...直接一走了之.....所以欠債

所以一般合夥要小心一點,可能會是個無底洞...不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只對其股份負責,股份賠光就算了...不會變成欠錢.....
舊 2016-08-11, 12:18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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