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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4
引用:
作者NTX
我是回應你所說的這句"地上權那麼好,101大樓怎麼不設地上權。"
你如果知道只舉例子不足以證明誰優誰劣
那怎麼又會說出"地上權那麼好,101大樓怎麼不設地上權,這種話來"?
而實際上信義計劃區裡就是有幾個商場摩天大樓的案子都是地上權
跟你講的那句與現實差異很大啊


那我修改一下
"地上權那麼好,怎麼不把其它 BOT 案都抓出來檢討一下?"
這樣這句就沒舉例問題了吧。
前面貼的資料說 101 身為台灣第一個大型BOT專案,
第一個拿來檢討也很適當吧。
舊 2016-08-10, 07:59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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