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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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https://is.gd/BRy2el
地上權那麼好,101大樓怎麼不設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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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5%8C%97101
台北101採用設定地上權開發,以宏國建設等民間企業發起的台北金融大樓公司,於1997年7月從臺北市政府取得此公有土地的開發權(土地所有權仍歸政府),成為整個大樓的籌建與經營單位。1998年1月由時任臺北市長陳水扁主持動土儀式,主體工程於1999年7月開工。2003年7月1日進行上樑儀式,時任總統陳水扁和臺北市長馬英九連袂受邀出席,[5] 同年10月17日完成塔尖定位正式封頂,使台北101在建築結構上較吉隆坡雙峰塔高57.3公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