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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ma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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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2
引用:
作者小肥羊
監察院本來就是事後監控單位,有時間差是正常

本案最大問題是原先要蓋停車場,光華商場停車位置不夠。
怕停車場業者會賠錢,給他蓋商場補貼????靠,光華商場附近會賠錢,那全台灣還有那個地方可以蓋停車場不賠錢
小商場不好經營,給他放大規模???靠,那地點會不好經營,那台灣有那邊地點比他好
大商場變成內建停車場不夠用,所以拒絕蓋當初承諾的天橋,停車場本來是給附近用,現在商場自己用都不夠???靠蓋停車場解決停車問題,沒想到蓋好,停車問題更嚴重

1.時間差OK...調查要1年就有點扯........三創的開幕了是要拆屋還地??
對得標廠商似有不公....
2.停車場有獎捕條例...地價稅是有減免的喔....
只是講補有規範的年限..印象中是1~5年不等
舊 2016-08-10, 02:2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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