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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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尤典汴太d+
所以是什麼誤會呀?
說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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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故事....
有一個二年級學生,三天兩頭沒來上課,依規定,如果超過1/3的課程沒上課,就要勒令退學.
老師為了學生好,告訴學生若無法來上課,這樣下去,會被勒令退學除掉學籍,將來要從一年級重新念.
所以,如果真的沒辦法來上課,比較有利的方法是先辦休學,將來復學就不需要從一年級再讀一次.
結果,學生回家去頭去尾,告訴父親:老師說我如果再這樣常常沒來上課,乾脆休學不要念!
父親聽了,勃然大怒,上臉書臭罵老師.....
本案學生家長都道歉了,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