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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ma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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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32
三創都開幕這麼久了..現在才說不能這樣使用??

三創用地向國產署有償申撥 北市府無權招標 監察院糾正
http://www.nownews.com/n/2016/08/09/2199469

針對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指出,三創案北市府改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BOT開發,造成市庫損失至少新台幣20億元;監察院9日表示,經調查後發現,北市府財政局以「設定地上權」辦理,公文核處草率,且認事用法明顯錯誤,造成外界誤解引發紛擾,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

監察委員李月德、仉桂美、江明蒼調查發現,三創案用地是北市府依據《促參法》第15條,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有償撥用,向國產署申撥三創案用地,且撥用不動產計畫書載明以興建公用事業停車場方式,結合台北資訊產業大樓開發,成為台北秋葉原資訊園區,

監察院指出,因此三創案自應依據《促參法》相關法規以BOT興建停車場開發,否則將被廢止撥用收回土地。

監察院表示,財政局的簽呈因當時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認為,不符土地原撥用目的,而批示仍以《促參法》BOT辦理,使之符合申撥相關法令規範,但簽呈內容已引發外界誤解,指責三創案未採設定地上權開發,致市庫及市民權益受損,造成紛擾,北市府公文核處草率,確有違失。

監察院今日在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上,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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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會應該是柯P上任後成立並開始調查..
現在監院說確實應該是要蓋停車場.
這樣算起來應該一年有吧?
這行政效率真是56K撥接時代阿XD


阿......接下來..
生意沒有很好的三創要轉型變立體停車場了嗎
     
      
舊 2016-08-10, 10:43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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