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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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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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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aaa88
你講的應該是有事先申請報備過的吧....像去民間公司給員工集體健康檢查抽血就是這樣...不然派一名醫師去現場睡覺坐鎮隨同也是可以,在醫師的背書下幾乎甚麼都可以..

不然就是偷偷做沒被抓而已

大部分的醫事人員都可以多處地點執業,只是要事先申請報備,不然會有罰則(是抓的不嚴沒錯,但是被抓到就很慘)

不過有少數幾種是不開放的,連釋憲過了還是用技術性的手段在杯葛
舊 2016-08-06, 09:0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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