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傳說
建物現值和房屋現值差在那裡?
千萬別說:字不一樣....
不管如何,總是長知識了
感謝!
|
依照土地法第150條
地價調查,應抽查最近二年內土地市價或收益價格,以為查定標準地價之
依據,其抽查宗數,得視地目繁簡地價差異為之。
意思就是
政府要用買賣實例
估計土地正常單價
並據以訂定土地稅
(地價稅與增值稅)
而當一筆買賣包含土地與建物
就要先減去建物價值
才能算出土地值多少錢
而這建物價值該如何訂定
必須要有一個客觀的基準
於是政府又訂立了"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依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10條
買賣或收益實例之土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者,其建物現值
,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規定計算。
(詳情請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60005)
簡單來說
我也只能說簡單的啦


建物現值是為了讓土地價值的調查有客觀的標準而訂立
它的計算方式不受地段因素影響
但房屋現值卻受地段影響
而必須乘上地段率
但我感覺
計算建物現值的"建物單價"
與計算房屋現值的"標準單價"
應該要有相同的標準啊
不都是蓋房子要花掉多少建築成本嗎
為什麼要由不同單位訂立
而產生不同標準
多養一個單位多一筆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