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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BMG
汽車和機車2個問題都很大吧
汽車逼車不對
被逼車在那種道路還加速超車
然後自己失控把前面機車撞下橋
最倒楣的是前面被撞那位機車騎士


其實機車在橋梁上閃前方物體後,盡快加速到原本速度是安全正確的做法

橋梁上的機車道大多狹小最常發生的就是連續追撞

只能說該機車沒掌握好加速及安全距離失控了

失控原因可能是騎士太緊張也可能事發當時根本就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做最好反應。

肇事責任還是要回歸到違規汽車上

轉彎車未打方向燈、機車優先道又未禮讓騎士

檢討事故最該檢討的是那個可控制事故不發生的人(汽車不違規轉彎完全是可控制的)

而不是鍵盤上去檢討你根本無法確定他能否避免掉事故的人(機車)
舊 2016-08-05, 09:0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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