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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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demon
基本上,這玩意都是定型化契約
丟出來廠家也可以對不合理的地方提出異議(包括遠雄的競爭對手)
那來的亂訂?
你條款要訂到佔盡便宜也可以
但誰會來投一個給對方佔盡便宜,對自己毫無保障的採購
大巨蛋都流標幾次了,得標還得靠賄絡…?
當勞工都懂出三萬請不到人,不會出六萬
一個一直找不到廠家承做的採購
你要說這條款對廠家有多優……有沒有常識呀
北市府這種枉法濫權的搞法,放到任何採購爭議
只要廠家肯爭,都會賠錢收場,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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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雄不是有未來上千億的利潤 因此可以求償
海撈一票
其他廠商怎會讓這種肥約流標了?!!!
太笨了
他們應該請採購大當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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