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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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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文章: 312
原本UBER有公司,還可以罰款罵一罵。
現在連公司都不讓開,整個UBER直接地下化,到時你想找人談談、開罰單都沒得找。
傻傻的...

跨境營運公司多的是未登記未設立的,有效的管理方式是專法列管,否則新興行業跟跨境服務會越來越多,屆時輸的到底是誰?? 人民、政府還是跨國企業?
舊 2016-08-03, 12:09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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