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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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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真象
我女友在金融業從事電話行銷的工作.
每天公司都要求電話通數與電話時數達到公司標準.
個人覺得公司又要求她正常上班9:00打卡,又要求她電話量打到一定的標準才能下班.
每天要打3小時18分的電話時數,至少66通的電話數.
試著想想若當天有幾個客戶有興趣一聊一小時,那當天時數會達標,但電話通數達不到,則公司會要求達成,不然隔天會標註起來.但若是當天是星期一,沒什麼人想聽電話,每通都只談30秒就掛斷,則電話通數夠,而時數不夠.又達不到公司標準.
覺得勞檢應該去看看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
此外應確認金融業相關職位是否為"責任制",以及相關公司規範是否合理?

我都是那種聽沒幾秒就掛掉的人
舊 2016-08-02, 11:18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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