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engjer
台北市自己就不合格了,要不要自己先勞檢一下,
而且罰款對改善勞工權益根本就沒幫助,市府多一點收入而已,
要就要做到哪個分行不合格就停止營業,直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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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罰款最後也是轉嫁到基層
我是建議 如果要罰要以"不能轉嫁的方式"來處理
我認為應該在市府前面設計一個平台
只要違反確定勞基法, 依情節到定點罰站(這很人性吧.... 又不用鞭刑[考量銀行業都比較文化]), 一個禮拜起跳, 每天都到定點玩立正一小時, 遲到或早退再加一天
林盃就不相信 臉皮有多厚實
你就看哪個主管敢害董事長去罰站
還有一點,北市銀行勞檢是有確實在做的
我朋友就是工會陪檢員
很多事情也不是老闆的意思, 老闆根本不會去管那些小事, 而是很多分行主管為了數字好看 不給加班費, 以為會討老闆歡心
台灣有很多主管是用壓榨下屬的方式在討上面歡心, 這點不分業界
我的方式很奇怪, 但是保證有用
分行主管亂搞, 政府直接釘老闆, 回去老闆就會盯主管
而不是現在這樣 反正一堆也是勞工身分的主管在坦, 老闆不痛又不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