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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boxlion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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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28
引用:
作者Crazynut
上次跟網友爭辯,查了很多蝙蝠俠早期的資料,其實最原始的他偏向偵探解謎,對罪犯毫不留情,掏槍就殺的。

後來編輯部嚴令,不得在漫畫中殺死罪犯,後來才改成今天這副模樣,改用層出不窮的小道具(不曉得是他抄007還是007抄他)。


不殺人原則也適用在正義聯盟哦
超人:我的熱視線只是能切掉大部分的物體,不是致命武器
神力女超人:我拿劍只是比較帥而已,不是來砍人的
水行俠:我的三叉槍只是拿來當國王權杖
閃電俠:改變歷史和改變分子結構才不會影響他人
電子人:音波砲會讓人爆腦?好笑
綠燈俠:哎呀,都是想像力而已,假的!
蝙蝠俠:我殺死的人都有辦法復活的,所以嚴格來說我沒殺過人
舊 2016-08-02, 12:43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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