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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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zzzzz
好像已經沒有了吧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如果還沒有取消那還不趕快去改掉在這邊煽動仇恨值是怎樣?
到底現在是誰在執政都過半了還在那靠夭什麼?
光說不練的把式是還想要靠這一招吃八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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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80002&FLNO=31
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 第 3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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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應發給之退休金,於退休案審定後,由銓敘部通知支
給機關或服務機關於退休生效日前六日簽具付款憑單,通知財政權責機關
辦理支付事宜後,轉發退休人員並辦理核銷。
經銓敘部核定一次退休金得辦理優惠存款者,支給機關及服務機關簽具付
款憑單時,應於附記事項欄內載明「所開立之一次退休金支票,請加註應
存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始得辦理優惠存款
」。
月退休金之發給,除第一次月退休金外,其後每六個月發一次;其定期如
下:
一、一至六月份退休金於一月十六日發給。
二、七至十二月份退休金於七月十六日發給。
前三項退休金之發放作業程序,由各支給機關另定之。
月退休金發給後,如遇公務人員俸給調整時,應於下次發給月退休金時,
配合補發或調整。
]
公務人員自己在定的施行細則可是非常注意自己權益的,
常會不時修改或慢慢加一些好處上去,
只要實行之後就會喊信賴保護原則不能改~~
月退金會隨著現職人員調薪而連動調整這已經很久都是如此了,
那種少數月退金領不多的主要是當初有選擇部份年資先領一次退的,
(可選擇依比例先領一次金,例如30年的年資其中15年先拿一次金另一半再月退)
目前公佈的領月退金人數資料應該再加上各級距有領過一次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