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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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的時候在露天買了一件商品
因商品與圖片不同,就要求說要退貨
賣家態度很強硬,說本賣場沒有7天鑑賞期,不接受退貨,歡迎找消保官去告
這種回覆就弄的我心情不太爽了,錢是小事,但心情不爽是大事
於是我就花了一點時間把商品從各角度都拍了一張,把後再把他賣場的圖片抓下來
用PowerPoint做了註解跟圈出不同的地方,與賣家回覆的內容與時間,把他當成做工作簡報一樣
然後就去找了市府網址找了線上消費者申訴,把資料寄出去
一開始老實說沒抱有什麼期待,聽別人說很多都是就沒有下文了
3天後,有個消保官打電話給我,說他接到申訴,會開始處理
並說最好去郵局寄存證,將來可以當做證據
但這時我的氣已經消了,也就沒有去寄什麼存證了
但就在剛才,事隔半個多月後,突然收到訊息,賣家說請我把商品寄回他,要開始辦理退貨
還真讓我覺的有點兒意外
不知道消保官是對賣家說了什麼? 讓這麼強硬賣家突然變聽話了?
是說不退貨就叫國稅局去查有沒有開發票有沒有繳稅嗎?
畢竟露天上,沒開發票逃稅的賣家應該是佔了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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