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Jose Chin
男方求償58萬是婚禮和蜜月的費用,另外50萬是精神賠償,共108萬

法院判賠46萬是婚禮和蜜月的費用,另外判賠8萬精神賠償,共54萬

那就是虧4萬
只是那判賠的54萬不知道拿得回來拿不回來?
舊 2016-07-26, 05:01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