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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7 全國各大新聞如下:
ETC使用率未達合約規定標準,高公局對遠通電收開罰2億餘元,遠通不服,雙方根據合約規定組成的「合約爭議協調委員會」昨天討論此案後,認為高公局開罰文件有法律疑義需要釐清,決議開罰公文暫緩執行,等釐清疑義再說。
與會人士透露,委員會認為,ETC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年平均使用率未達合約規定的65%標準,高公局根據合約開罰,但開罰文件中所列出的使用率檢核點、構成違約要件與實際開罰金額間,還有許多疑義沒有釐清,高公局要開罰,應該先釐清這些疑義。
高公局官員表示,公文原要求遠通需在本月30日繳清罰款,委員會既做成決議,將暫緩開罰,高公局會儘速補充文件,釐清委員的疑慮,希望1個月內能再開會協調。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則表示尊重委員會決議,此決議有助於遠通在現有財務結構下,做好ETC營運、保障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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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可以把錢追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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