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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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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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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問題在於是先失火才撞車,而不是撞車後才失火..
火災黑煙是很恐怖的,加上這次又是狹小密閉空間還一堆的易燃物,
剝奪感官的速度絕對是恐怖的快....
人處在完全火災環境中能逃生的時間只有短短幾分鐘,
這個例子恐怕短到1分鐘不到吧,1分鐘以內要不嗆昏,不呼吸,
摸黑敲窗子,開門之類的. 只能說盡人事聽天命了.

還是先期待把規範嚴格執行吧,台灣對於安全規範常常是亡羊補牢
然後補完牢幾年後就又鬆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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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7-23, 01:3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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