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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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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CF75
在停車場轎車內*****母狗案件,經檢方以公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嫌犯無主觀上「公然」的犯意,判處無罪。

原來在台灣和毛小孩愛愛, 沒有公然是無罪的
真是開放


如果依目前的動保法, 似乎只能依"第10條第6款: 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利用動物行為",

判處罰鍰(5∼25萬)及公佈姓名照片....

如果人獸交的行為傷害到動物的器官致功能喪失或四肢殘缺, 才會被判一年以下的徒刑.

基本上, 台灣的動保法對傷害動物的行為仍定位在與毁損財物的行為是同一個等級.

在美國某些州, 人獸交的刑責可能比人類性侵人類還重得多......
舊 2016-07-21, 12:1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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