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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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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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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尤典汴太d+
吵完休假問題,接下來要換吵薪水嗎?

話說昨天查勞工的定義.
血汗醫護跟警消竟然不算勞工?
感覺還蠻奇怪的!

警消是公職問題

醫事人員的話,現在已經有部分開始納入了

當然,這些都還只是純法令上的認定,實際上....
     
      
舊 2016-07-21, 10:51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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