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atche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333
引用:
作者samwu995

如果我是寄件人一定告到美國UPS, 總公司一定負責, 否則招牌就毀了
可惜寄件單據不在我手裡
在對岸消費者意識還沒那麼自主, 分公司為了自己利害,
只要不捅到總公司去,一定設法把事情化了
 
舊 2016-07-20, 08:45 PM #1154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tch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