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fena95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對吼,閣下說得對...抱歉在下沒詳查法條,我只是想當然爾瞎猜的,哈。

或許利委諸公、諸婆可就刑法相關法條修訂為「犯罪所得利益應併予沒收或追繳或發還被害人」。


引用:
作者惡蟲
詐欺案的犯罪所得不會宣告沒收的,因為如果有扣案,這些犯罪所得是要發還給被害人的,如果宣告沒收,反而讓被害人必須再去打民事訴訟,才能取回被騙的錢,這樣是不便民的。

通常犯罪所得會宣告沒收的是毒品案及賭博案。
舊 2016-07-20, 07:19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fena955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