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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是記者報導有誤還是法官頭殼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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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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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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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hohopa
陳美鳳前男友遭通緝 竟因偷彩券被逮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60720/911845
藝人陳美鳳前緋聞男友、綜藝節目《龍兄虎弟》製作人張富,因誆賣江蕙演唱會門票騙網友30多萬元,被依詐欺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騙網友30多萬,可易科罰金18萬免關,還賺12萬,這是鼓勵大家多多詐欺嗎???
幹!
刑事是判六個月,民事是還錢給被害人,就算刑事判罰一億,被害人不打民事官司,那一億元也不會拿來還給被害人,這有那麼難理解嗎?
而且如果沒有私下和解,也就是把錢已還給被害人,就不會只判可易科罰金的六個月了。
2016-07-20, 03:5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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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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