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工總:台工時四小龍最短 盼增加班時數
瀏覽單個文章
吼吼熊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
gcar2000
我贊成,最好加班24小時合法化,而且強制實行不給加班費全面責任制,敢給加班費的公司則依法開罰。
嗯?問我為什麼?因為無法指望改善,乾脆反其道而行,大推無良政策,讓不滿情緒加速衝破極限,來個火山大爆發。
這樣才不會大爆發,應改成每年需花費三個月至指定公司無償上班,此外自行準備食物與工作工具,上班期間須繳交管理費給公司感謝公司管理人員辛勞,違反公司規定除繳交罰款外情節重大者因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
我應該到勞動部上班的說.
2016-07-19, 07:51 PM #
22
吼吼熊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吼吼熊
查詢吼吼熊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吼吼熊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