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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ar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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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551
我贊成,最好加班24小時合法化,而且強制實行不給加班費全面責任制,敢給加班費的公司則依法開罰。

嗯?問我為什麼?因為無法指望改善,乾脆反其道而行,大推無良政策,讓不滿情緒加速衝破極限,來個火山大爆發。
     
      
舊 2016-07-19, 06:17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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