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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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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有些標準很神奇的,但是承辦人員也沒辦法就是,除非像國外給予承辦人員比較大的裁量權

但是這樣又有可能私相授收

以我為例

家中老父65以上,在自宅開個雜貨店(其實多半都是賣不出的舊貨,加一些小新貨)

先前因為失業,一年到頭打個零工,也有繳稅記錄可以證明,想說反正國民年金鼓勵大家繳,我只是去申請個減低繳額,不是不繳

被承辦人員說,計算我的年收入方式不是以我的實際稅單收入,是以一個假定收入計算(避免很多攤販來這招?)

這樣也就算了

連我鄉下父親的店也要用該行業類別的每月最低假定收入來計算(否則請找會計事務所出具證明)

所以當然全部加起來........超過標準

她建議我請我父親不要開店.........老人家就只是每天開鐵門,關鐵門收入什麼的,他自己都算不出來,就是做個身體健康的


(我父親戶籍也沒跟我一起,而且他老人家要怎麼做我能管得著嗎?)


當然我也不過就是失業,比我可憐的人更多,就懶得去想辦法申請了
舊 2016-07-18, 02: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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