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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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NG0972
我單純覺得社福單位要求的標準很奇怪,例如我被駁回的原因是,我年輕,又是勞動人口,但是問題是有幾個年輕又是勞動人口要承擔那麼大的經濟缺口?
不過抱怨歸抱怨,日子還是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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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時候也摸不清,即使我已經幫朋友跑腿辦了幾次了,我另外一個朋友,不是主文中說的那位,40幾了,本身開兩次心臟的刀,自己扶養一老母,有糖尿病要洗腎,一個小孩國二。這樣新北的社會局一樣沒補助,貧戶一樣辦不下來。
現實中,我這位朋友工作要挑,為什麼要挑?體力工作100%不能,別人也不敢用他,熬夜的一樣也是,掛在人家工作職場怎麼辦?那麼收入就低了,一樣租房子,一個月收入2w多,這樣,不過他慈濟跟一些民間的有過。
慈濟有給他兒子電腦,跟他家用一些補助,恩主公也有。社會局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