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來算個簡單數學題 某公司有10名員工 一個給5萬月薪
都不算年終 福利等 於是乎這樣
10x5x12 每年支付600萬薪水
所以這間公司如果產品或服務毛利50%
大概就是需要1200萬營業額
重點 哪個行業利潤這麼好?其他一堆成本呢?
如果一個人他想要領60萬年薪
是不是應該先自問有沒有3倍以上的營業額貢獻?
加薪是好事 但有多少人配領這個加薪呢
一件事情 兩個面向
別國政府是企業夥伴 台灣政府是企業敵人
沒有把一些制度面跟實際面改好前
只談一些空頭政策 根本就是騙選票而已
台灣施政只要轉移焦點 博取多數同情 馬上解決問題
反正下任的事 乾我屁事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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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錯了,沒有一家公司的人均產值會這麼低,一家人均產值只有2倍的公司一定倒,3倍的公司應該也不存在,因為這樣公司沒有足夠的週轉,訂單稍微有點變動公司就倒了
我們對老闆的人均產值貢獻通常都是上十倍甚至百倍在算的
為什麼老闆賺這麼多,公不公平,資本跟風險都是老闆承擔對老闆來說當然公平,但對員工來說我人均產值這麼高你才給我這一點薪水當然不公平
除非勞工自己團結,否則這個時候就需要勞工烈士幫我們跟老闆要糖果,就需要政府幫我們主持公道跟老闆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