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99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0
60年紅十字會專法廢了 賴士葆怒:台灣國恥日

紅十字會做了多少事
就這樣被抄家滅族


新聞來源:聯合

新聞內容: 賴士葆怒:台灣國恥日
2016-07-13 03:34
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鄭媁/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以表決方式,廢除紅十字會專法。國民黨團昨程序發言杯葛,仍徒勞無功,以四十五比九票敗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怒斥,要大家記住這一天,是讓台灣變笑話的時刻;民進黨則強調「廢法不廢會」,只是讓紅會正常化。據悉,國民黨不接受,將提復議翻案。
副院長蔡其昌一聲落槌,存在近六十年的紅十字會專法走入歷史,未來紅會將納入「人民團體法」規範,成為一般社團組織。昨天院會原訂不會處理到廢紅會專法,但時代力量提案盼延長院會,直到討論時力所提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處理完為止。國民黨團才緊急動員,包括藍委黃昭順、賴士葆、林德福輪番上台程序發言抵抗。

最後國民黨仍不敵綠營與時代力量人數,以四十五票對九票敗陣,紅十字會專法確定廢除。稍晚,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開記者會痛批,民進黨政策走向荒腔走板,紅會專法廢除後,將被定義為社團組織而非國際型組織,這是矮化自己。

賴士葆激動表示,執政黨多數暴力強行通過廢專法,「民進黨清算鬥爭連社福團體都不放過,追殺手無寸鐵的紅會」。他更要大家記住今天,是台灣國恥日。賴也說,南海仲裁戰雲密佈,立法院竟還在內鬥,廢專法是統獨意識作祟,民進黨只是要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成立台灣紅十字會。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表示,紅會過去風風雨雨造成社會紛爭,現在都已結束,未來紅會將納入人民團體法規範;針對外界質疑紅會沒有專法,其標章、名稱被其他團體複製,吳也說,內政部會給紅會專屬標章,不會有其他紅會跑出來,廢法不等於廢會。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表示,過去紅十字會募款適用紅會專法,只要內部理事會同意人數達一定比率,就可募款,不必經過主管機關審查;但廢除專法後,未來紅十字會募款將與一般團體相同,須依「公益勸募條例」管理,所有專案必須比照其他團體獲衛福部許可才能對外募款,且款項使用情況要備查。
     
      
舊 2016-07-16, 02:07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99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