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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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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all.lee
你要先理解一件事情,急診不是先到先處理,是看病患狀況決定優先順序,決定優先順序的方法是透過醫療人員的檢傷分類

例如:如果你去急診,但是你的檢傷分類是第五級的,卻還要堅持獲得醫療服務,這就是濫用健保

(這不是我亂講,你有興趣請自己去查,問問急診的醫療人員也可以)

要多花錢得到立刻服務,那應該要考慮去快速門診,並非急診,急診是處理檢傷分類中必須立刻、十分鐘內、三十分鐘內、一小時內處理的狀況

你沒有到這種程度,有快速門診的話,你又願意多花錢,你應該先去這種門診

不過這一塊一直很難推就是了

但急診不是快速門診,急診不是先來先看,更不是有錢先看,是看你的狀況決定誰先看誰先處哩,希望妳能理解


那應由醫療人員決定由門診或急診處理,不應該是百姓來搞,你受傷知道你受傷是幾級嗎?我知道這些東西,我還當個鳥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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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6-07-15, 03:3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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