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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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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目前的18%優存有個要搞清楚的地方在於一開始是因為"早年一次領退休金"的公務員,
當時公務人員的薪資不算高所以算出來的一次領金額也不多,
讓那時一次領的退休金可以用高於市場利率的方式辦理優存可避免退休人員沒錢養老,
(用意是把一次金存著不會花光而可以靠利息過活)
但是後來被公務人員自己慢慢修改到有領退休年金的也納入、軍教人員也納入、市場利率開始下跌就改固定等等.....

照理講已經有領退休年金的人員是應該排除在優存適用範圍的,
因為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金雖然是依退離時職等計算金額,
但是會隨者公務人員調薪時連動調整到實際領到的退休年金,
(例如早期退休時1薪點可能只有20元,若後來漸漸調薪到1薪點40元時等於退休年金倍增)
所以就算早期薪資不高的退休公務人員實際領的退休年金不太會有不夠退休生活的。

因此我認為18%優存的適用人員這部份首先要分成"當初退職領一次金的"跟"領退休年金的"這2種來看,
有領退休年金(月退俸)的跟本不該適用優存應直接取消(撘配年金改革整體考量退休年金調整方式),
至於早期領一次金的部份則應漸進下修優存利率到10%以下或是加上不超過定存3~5倍的利率上限。
(當初定銀行利率1.5倍,後來銀行利率下降後就先是多出下限14.25%再之後又修改下限變18%)
 
舊 2016-07-15, 01:51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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