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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B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243
求助!!!比較了解法律的人請進!!!!

如果被訟棍告了


我是要等警局通知先去警局比較好


還是直接跳過有收到傳票再出庭說明比較好


有人有經驗過嗎???
     
      
舊 2016-07-15, 01:01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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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B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