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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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暴君T-103
其實也不一定是黑道
遇到任何意圖傷害我的犯罪者時,我都希望有保護自已的能力
例如強盜犯、殺人犯
根據警政署的統計,民國104年發生2千2百位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其中約3百位死亡,3百位重傷
暴力犯罪包括殺人、重傷害、強盜、強暴...等等
或許你可能會說台灣有2千3百多萬人,一年也才2千多位受害者
發生在你身上的機會,一年下來也就是萬分之一
加上你又是男的,強暴基本上沒你的份
你要一把槍去賭那萬分之一不到的機率幹嘛?
但我們看看美國
美國每年死於槍技的約有3萬人,但大多是自殺
但其中有1.7萬人是用槍來自殺,0.1萬是槍枝走火意外致死的
剩下1.2萬人才是被槍殺
以美國3.2億的人口來算,1.2萬人佔了0.004%,是2萬5千分之一左右
換句話說
你在台灣遇到暴力犯罪的機率
比你在美國被槍射殺的機率還高了2.5倍
如果你認為在台灣生活幾十年下來都沒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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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統計年報第279頁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65979522694.pdf
104年講比較多的好了
故意殺人死亡人數是152
(您剛開始是打800多人,應該是加上了駕駛過失等)
現在寫的300多人應該是加上了過失殺人、其他、公共危險
但這些就不是擁槍就能自保的吧?
嚴格來講您要防的就是故意殺人或傷害這種
但開放槍枝我想一般人一開始也不至於去買一把
通常是因為有壞人買了
然後不時聽到槍聲
所以才逼迫一般人也得拿一把保護自己吧
但真正的前提仍然是想為惡的人
會給你有機會拿出槍來抵抗嗎?
這些案件的犯案工具應該不是都是槍
但等到你可以合法拿槍
他們拿的也大概都是槍了
他先動作你來得及反抗嗎?
我感覺只會讓「傷害-一般傷害-受傷人數」
很多都變成「傷害-重傷害-死亡人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