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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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不管幾頁,有寫到假日能不能加班及付多少加班費嗎?
基本上國外勞工法都只有規定最高工時,多出的部份則付加班費,至於怎麼放假及在假日的加班費多少,則是由員工和顧主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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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的這是先求有,再求好的概念
由於現階段,台灣工會非常非常的弱勢,甚至有許多法條是對工會不利
例如政府可以強制介入勞資調解,不管調解結果你勞工滿不滿意,只要有介入調解,你罷工就是違法的
所以先限制了最高工時與最低薪資,勞工才有多餘的時間跟精力去玩工會
再逐步修改工會法,讓法律條文不再如此地偏坦資方
等到工會慢慢壯大起來了,翅膀硬了,可以跟資方對等的情況下談判了
再把薪資跟工作時數的調整權利交給勞資雙方決定
當然還有最重要的
目前
資方就算是公然違法,勞工也檢舉了
重罰2萬了事
在現實中種種對勞工不利的情況下
一句勞工沒種就把工時問題都怪給勞工不敢爭
這並不公平,也對現狀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