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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路權是給"合法"行駛在路上的車輛/人的這句中,路權是指是否優先通行的路權,
你當時根本沒搞懂"用路權"和"優先通行的路權",而那時我也不知道你無法區分二者,所以沒有詳細描述,且是在爭論肇事責任,所以我在說的路權當然就是判斷肇事責任的"是否優先通行的路權",又既然是我引用他人論文教你的,我又如何不知?

你在不知其所以然的情況用自己的邏輯和對法律的無知下導出
超速駕駛違法&無照駕駛違法
1.超速無路權
2.無照駕駛有路權
這種蠢問題,也真是一絕了,你不就是想混水摸魚,一直辯來辯去,搞成好像是別人錯的樣子,即使在已經給你那篇論文後,你都一直是如此

另外,早早改掉你那種"簡單的二分法"吧,從你的理解力和所導出的問題即可看出

別裝傻阿,"用路權"可是你自己提出來想混淆視聽的
我一直都在講優先通行權阿,我還有貼連結耶
不就幸好pcdvd不能刪文,證據都在前面
你再怎麼想賴也賴不掉所謂的"合法"兩個字
自己打的文自己想翻供?
     
      
舊 2016-07-10, 01:52 AM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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