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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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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引用:
作者Toluba
這也是你自己打的文章
自己認為違法行駛沒有路權
現在也承認無照駕駛是違法行駛
卻只把自己訂的標準套用在超速行駛上
還想討論邏輯?

你如果想要台階下,我會給你的啦
但至於『同義“復”詞』這件事,我就幫不了你了


這路權是在講"優先通行與否的路權",而不是用路權,都已經講過幾百遍的,你是要跳針到何時?
 
舊 2016-07-09, 11:31 PM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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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