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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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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
aristocrat
有通行權,可通行,但不代表可駕駛車輛通行,懂嗎? 因為沒駕照,所以警方攔查時要禁止其駕駛,
,所以上述2.那條,無照駕駛被抓後,被剝奪的是駕駛通行的權力,而不是用路權/優先通行權,
有否駕照和用路權/優先通行權是兩回事,跟你講過幾百遍,是兩件事,你不懂就是不懂,一直在那邊鬼打牆
從你所述,無照駕駛是不可以駕駛通行的,也就是非法駕駛通行囉?
然後根據你的邏輯
引用:
作者
aristocrat
1. 非法取得的xx為非法
2. 一件事情若僅僅只是違反一堆法律中的一個條款,則此事即為非法
既然已經算是非法通行,怎麼又有辦法合法取得優先通行權
就像你已經被剝奪比賽的資格了,還能去爭第一第二嗎?
你懂你邏輯哪裡狗屁不通了沒?
如果依你的邏輯
超速駕駛算是非法取得優先通行權,那同樣的,無照駕駛也應該一體適用
而事實上,駕駛行為合不合法,與路權優先應該分開來看
路權並不是規範是否合法,而是用來判斷肇責多寡
你都知道『有否駕照和用路權/優先通行權是兩回事』了
怎麼還會硬要把超速跟路權扯在一起?
硬要扯在一起的結果,只會讓肇責更難判斷
試問,超速車輛撞上逆向行駛的車輛,誰肇責多?
2016-07-06, 12: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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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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