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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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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ing
這是怎摩辦到的
1個人住好幾間房


應該說總戶數
與現住戶數
至於不合規定的人 是因為
非單身不得住 但是又沒有安排其他地方給它們住
例外有訪問過 一起住的大概都是當年迄今持續看護 照顧它們的
等於給名分這樣

現在市府說法是
蓋青年住宅 讓青年去照顧那些老年人
我是滿懷疑會有這種好人嗎
舊 2016-07-02, 12:35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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