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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r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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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是嗎?

這廝亂咬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還真以為自己是柯南福爾摩斯咧~
在我看來,不過跟用兩隻腳走路,主人和路人頻頻誇牠好棒的小狗沒兩樣.

我先預言一下,我這球丟出去,這小狗馬上又會邊搖尾巴,邊跑著把球刁回來!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這樣的言論
能構成公然侮辱嗎?

天氣熱
大家在言語上自我克制一下
不好嗎?!
套一句蔡總統的話
"話有必要說的這麼難聽嗎?"

抱歉亂入了
請各位繼續
舊 2016-07-01, 12:47 PM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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